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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11 December 2011

2011年12月11日:讨厌被误会~WTF

今天我一如往常,做工...

做廢才= =

妹妹和婆婆他們一起去新加坡玩了,

丟我一個人在JB : (

窮啊窮啊窮/.\

我現在連買假睫毛的錢都沒有啊!

希望那個先生可以快點還我錢,

因為我真的很慘了!!!!!!!!!!!!

講到錢,我真的不知道什麽叫愛了。

當被錢逼到瘋時,

你根本不會說什麽愛,

現在的我就是這樣。

對你,也是。


現在的人,

爲什麽那麼容易就把喜歡說出口?

你們知不知道?

如果這個喜歡

不是出自于真心的,

到最後,

會傷害對方傷害的多深你知道嗎?

請不要隨便把喜歡或愛說出口!!!

若愛,請深愛,

不愛,請走開。

好感?只是短暫。

請不要只是對我有好感就說到有多愛我,

我[PUII]。

男人?真心的有幾個?

好男人都回家陪老婆去了!╮(╯_╰)╭

媽,爸,

說真的,

你們不相信我,

我真的不想再多講什麽了,

那隻狗狗,

真的是別人送我的。

我不想再辯解什麽,

你們要討厭我,要拋棄我,

我也不要去抵抗什麽了。

反正我現在什麽都沒有了,

就剩下一屁股的債。 : )

男人,你說我和你會走到這一步,

是我自己選的,

也罷了,

我知道你現在在想什麽,

我說了我會用我最大的努力來挽回這段感情。

你說我沒有資格再要求什麽,

或許真的沒有什麽資格吧,

其實,

我不過就比你愛我還要愛你,

就被你看不起,

就變得卑微。

沒關係,

我說了,

我會犯賤到明年的1月4號,

如果那時你真的不要我,

我也認了。

我答應你的,

我絕對會信守承諾。

不和男生出夜街,

不亂給男生電話號碼,

不搖頭,不喝酒,不抽煙。

改變性格。

我會努力的,

我會好好過,等你回來愛我,

總有個角落會讓你想起我 : )